企 業是否善盡其社會責任呢?企業內部的管理績效報告在企業善盡社會責任的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為何呢?本研究透過電話問卷訪談企業的受雇勞工,以瞭解雇主因應 勞基法「兩週八十四工時」規定,調整其內部的勞動條件時,有關其社會責任績效的課題。本研究中,社會責任績效的衡量指標為社會責任會計 1000(AccountAbility 1000,以下簡稱AA 1000)所清楚列式的社會責任核心理念-與利害相關人緊密共事(stakeholder engagement),與多重意涵定義-透明性(transparency)、回應性(responsiveness)及遵循性 (compliance)。 分析本研究的434個樣本發現,雇主的社會責任績效指標(0至4分)中,遵循性(2.99分)高於中等,回應性(1.76分),透明性(1.49分)及緊 密共事(1.35分)都偏低;此表示雇主於後兩項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另外,研究亦發現透明性的三個子績效指標中,其分數有相當大的差異:工時政策內容 2.04分,實施工時政策的原因1.7分,管理績效報告作為解釋依據0.81分;此顯示透明性中,雇主很少提供詳細的管理績效報告作為與受雇者溝通的工 具。最後,分析結果亦支持〝雇主運用管理績效與受雇者溝通,能增加受雇者瞭解雇主實施工時政策的原因,並進而同意該政策的施行〞之假說。 本研究認為,為了善盡社會責任,雇主在透明性上有很大改善空間,特別是在〝運用管理績效報告與受雇者溝通〞這一個行為,而且這個行為能有效促進勞資雙方真 實的瞭解與緊密共事。
提供單位: | 國立中央大學財金系 |
計畫主持人: | 陳建中 |
研究主題: | 經濟活動 勞工就業 管理科學 |
計畫委託單位: |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
計畫執行期間: | 2001年8月1日 ~ 2003年1月31日 |
調查執行期間: | |
母體定義: | 以國內採用勞基法第30條與30之1條變形工時或32條延長工時之受雇勞工為研究母群體 |
調查類型: | 抽查 |
調查方式: | 電話訪問 |
樣本數: | 434 |
首次釋出日期: | 2006年2月17日 |
最新釋出日期: | 2006年2月17日 |
資料用途別: | 研究用, 碩博士論文, 課堂練習, 教學用 |
取得方式: | 一般會員、院內會員直接下載 |
SRDA資料整理方式: | 建置後設資料 檢查不合理值 |
資料使用說明: | E90079.pdf |
問卷: | E90079q.pdf |
報告書: | E90079r.pdf |
過錄編碼簿: | |
資料檔格式: | SPS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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