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調查研究專題中心
為促進調查訪問原始資料共享,調查研究專題中心「學術調查研究資料庫」(以下簡稱本資料庫)特將各界捐贈或授權之調查資料檔案整理開放,供一般大眾與學界人士參考、使用。為維護資料捐贈者權益並便於資料庫管理,本資料庫採會員制。凡加入本資料庫會員者,方可使用本資料庫提供之各項會員服務。
1. 會員類別
會員資格依其使用權限的不同,區分為以下四種類別。
1.1 一般會員(二年期)
(1) 國內外公私立研究機構之專任研究人員
(2) 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專兼任教師
(3) 政府機構之專任研究人員
(4) 捐贈或授權資料予「學術調查研究資料庫」之個人或單位代表
1.2 一般會員(一年期)
(1) 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大學部學生、碩博士班研究生
(2) 國內外公私立研究機構研究助理人員
(3) 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研究助理人員
(4) 政府機構研究助理人員
若不符合前述一般會員資格,但已取得博士學位者,可以個案申請方式處理。
1.3 院內會員
中央研究院專任研究人員
1.4 網路會員
不限資格之個人
2. 會員資格申請及有效期限
2.1 一般會員申請者,於資料庫網站填具申請表,完成電子郵件信箱確認後,簽署「會員約定條款同意書」,連同在職或在學文件影本向本資料庫提出申請。符合申請資格者,本資料庫會根據申請人提供之證件,開通帳號年限。
會員效期到期之前,本資料庫將主動與會員聯絡資料校正及資格延長事宜。會員須於校正期間內確認有無資料異動情形,否則暫停其一般會員權限。
2.2 院內會員申請者,於資料庫網站填具申請表,提供中央研究院電子郵件信箱後並經確認,簽署「會員約定條款同意書」,連同中央研究院服務證影本向本資料庫提出申請。
本資料庫於每年11月以電子郵件校正資料,離職後會員權限失效。
2.3 網路會員申請者,於資料庫網站填具申請表格,並完成電子郵件確認後,即可開通帳號使用。網路會員帳號為永久有效。
一般會員與院內會員在帳號過期或失效後,將自動轉為網路會員。
3. 會員資料管理
3.1 會員需自行設定一組密碼與帳號,以利會員權益之行使。
3.2 對於會員所留存之個人資料,除下列情況外,本資料庫在未獲得會員同意之前,不得對外揭露會員之姓名、地址、電子郵件地址及其他依法受保護之個人資料:
(1) 依原資料提供者之要求;
(2) 基於法律之規定;
(3) 為保障本資料庫之財產及權益;
(4) 在緊急情況下為維護其他會員或第三人之權益。
3.3 在會員資格終止後,本資料庫得保留會員資料作為統計、相關資料傳送、或衍生著作調查等聯絡之用。
4. 會員權益
4.1 會員可使用的公開釋出資料,依其會員資格有不同的資料權限。
4.1.1 一般會員可申請使用或下載學術調查資料、政府抽樣調查資料、公共使用版資料、限制性使用版資料;使用線上分析軟體功能。
4.1.2 院內會員,除一般會員能夠申請使用或下載的調查資料外,可申請使用政府普查資料。
4.1.3 網路會員僅能下載公共使用版資料。
4.1.4 特定資料的使用或下載,需依資料捐贈者之指定方式提出申請。
4.2 會員可利用本資料庫網頁討論區、線上諮詢區等管道交流意見。
4.3 會員可免費索取本資料庫發行之通訊。
4.4 會員可免費收到本資料庫發行之電子報,內含最新的資料釋出消息或其他與資料庫相關的資訊。
5. 會員風險資訊
5.1 會員同意使用本資料庫各項服務,係基於個人之意願及決定,並同意自負任何使用風險,包括因為自本資料庫下載資料導致會員的電腦系統損壞,或是發生資料流失、錯誤等問題。
5.2 會員應瞭解並同意,因軟硬體設備、相關電信業者網路系統之故障,或遭第三人侵入系統篡改或偽造變造資料等,可能造成本資料庫網站系統全部或部份中斷、暫時無法使用、遲延,或造成資料傳輸或儲存上之錯誤,會員不得因此而要求任何補償或賠償。
5.3 本資料庫在網站上提供之網路連結,可能連結到其他個人、公司或組織之網站。提供該等連結之目的,僅係為便利會員自行搜集或取得資訊。對於所連結之該等個人、公司或組織之網站上所提供之產品、服務或資訊,本資料庫無法擔保其真實性、完整性、即時性或可信度;該等個人、公司或組織,亦不因此而與本資料庫有任何僱佣、委任、代理、合夥或其他類似之關係。
5.4 本資料庫得隨時停止或變更各項服務內容,且無需事先知會個別會員。
6. 會員規範
6.1 會員同意提供完整且真實之個人資料,如有服務單位或職稱異動等情形時,應即時告知本資料庫更新之。
6.2 對於申請會員所設定的密碼與帳號,會員應自行負責保密。會員應有義務妥善保管個人之帳號與密碼,並為此組帳號與密碼登入系統後所進行之一切活動負責。為維護會員自身權益,請勿將帳號與密碼洩露或提供予第三人知悉,或出借或轉讓他人使用。若同一時間內有第二人以同一帳號及密碼登入使用,將拒絕登入。如發現帳號或密碼遭人非法使用或有任何異常破壞使用安全之情形時,會員應立即通知本資料庫。
6.3 會員同意不使用本服務之任何功能或下載資料從事下列行為:
(1) 張貼任何內容具詐欺、毀謗、侮辱他人或違反法律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之檔案。
(2) 散布任何具有侵害、破壞、中止、干擾或毀損電腦、系統、程式、軟體或類似物件之病毒軟體、程式、檔案等類似載體。
(3) 侵犯他人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營業祕密或其他具智慧財產權之圖片、文字、圖形、言論、軟體、檔案或程式。
(4) 從事任何廣告或商業交易。
(5) 違法或未經授權擅自進入其他會員之帳號或本資料庫未開放使用之空間。
6.4 若發現會員有異常使用行為時,本資料庫得要求會員提出說明。
6.5 會員不得擅自提供、拷貝、影印從本資料庫取得之資料給其他個人或機構。
6.6 在使用資料時,會員應尊重並遵守該筆資料捐贈者所訂立之使用條件。
6.7 會員須遵守研究倫理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規。
6.8 會員使用資料於研究目的者,如有共同作者或使用者,須於本資料庫進行資料使用滿意度及申請用途調查時,提供所有使用資料人的姓名、職稱、服務單位等。
6.9 資料若用於教學者,會員須於申請資料時或於本資料庫進行資料使用滿意度及申請用途調查時,提供所有學生的姓名、學號、系級等。
6.10 會員利用本資料庫資料撰成之論著,必須於謝詞(acknowledgement),及參考文獻(References)處詳細書明資料出處(請見附件之範例)。
6.11 資料使用者因運用該調查資料撰成之一切論著(如會議論文、期刊論文、博碩士論文、專書或其他等),在出版或發表後,須告知本資料庫該論著之書目,以利其它資料使用者參考。
7. 終止條款
會員如違反本約定條款之規範者,本資料庫得視情節停止或終止會員之權益。
8. 賠償責任
8.1 會員於使用本資料庫服務,而違反本約定之任一條款或法令之規定,導致中央研究院或本資料庫或其受僱人及其他履行輔助人因此而受有損害者,會員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8.2 會員於使用本資料庫服務,而違反本約定之任一條款或法令之規定(含附件之使用方式),而侵害第三人之權利或財產,或因而致第三人受有損害者,會員應自負損害賠償責任。若該第三人對中央研究院提出告訴,會員同意負責應訟,以及單獨負擔一切律師及行政費用,包括中央研究院之費用,以確保中央研究院不致因而受到任何損害;若中央研究院因而被判賠償者,會員亦全額負責。
8.3 會員因使用本資料庫服務而與本資料庫間所產生之權利義務關係,應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所涉及之一切訴訟,均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9. 修改條款
本資料庫保留隨時修改本條款之權利。本資料庫於條款修改後,會於本資料庫網頁公告修改內容,不另作會員個別通知。如會員不同意修改之內容,可要求本資料庫中止其會員資料。如會員未主動告知中止會員資格,則視為會員已同意並接受本資料庫修訂條款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