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沿革: 本調查自民國六十八年起每年三月隨同人力資源調查辦理;民國七十八年改在六月份舉辦。民國七十九年為配合戶口及住宅普查而停辦三年。
目的與用途: 為明瞭國民居住狀況與居住用建築物質量及購建房屋所使用之資金 來源與居住環境品質,以及未來對住宅之改善計劃等,提供研訂都市發展計畫及制定住宅建設政策參考。
調查範圍及對象: 本調查之地域範圍為台灣地區,包括台灣省、台北市及高雄市。 限普通住戶。所謂普通住戶係以家庭各份子為主體(包括雇用人及寄居人),在同一戶長之下,營共同生活所組成之戶,包括住宅兼各種用途之住宅。但不包括宿舍、醫院、旅館、軍營、學校、寺廟等之集體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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