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社工員的監護訪視報告和法官的監護歸屬判決對父母離異之未成年子女有數年甚至十數年的深遠影響,以及法定子女最佳利益考量因素的增加,本計畫以社工和法官為研究對象,希冀達成之研究目的如下:(1)探討法官判決監護歸屬之考量因素。(2)探討社工執行監護訪視的現況和影響其監護建議的考量因素。(3)探討家暴紀錄對法官監護判決和社工監護建議的影響。本研究採質量整合設計,以焦點團體和問卷調查分別收集質性和量化資料。研究結果顯示,社會工作人員認為在訪視、形成評估報告時最重要的指標前五名分別為父母親職能力(72.8%)、對子女有無危害身心健康之言行(64.1%)、親子互動關係(51.5%)、對子女有無照顧不當或疏忽(45.6%)、子女受監護意願(43.7%)。社會工作人員與法官在考量親權歸屬時,重點似乎有所不同。法官似乎更重視子女的意願、年齡與主要照顧者原則。另外,當監護案件有家暴紀錄時,絕大部分的法官與社工皆會做細緻的評估與綜合的考量,並不會直接推定加害人不利行使親權。
提供單位: | 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 |
計畫主持人: | 沈瓊桃 |
研究主題: | 家庭研究 健康醫療 社會福利 犯罪研究 |
計畫委託單位: | 科技部 |
計畫執行期間: | 2016年8月1日 ~ 2017年7月31日 |
調查執行期間: | 2017年3月1日 ~ 2017年6月30日 |
母體定義: | 全台灣執行監護權調查之社福機構的社會工作人員,約180人。 |
調查類型: | 抽查 |
調查方式: | 郵寄自填問卷 |
樣本數: | 103 |
首次釋出日期: | 2019年8月1日 |
最新釋出日期: | 2019年8月1日 |
資料用途別: | 研究用, 碩博士論文, 課堂練習, 教學用 |
取得方式: | 一般會員、院內會員直接下載 |
SRDA資料整理方式: |
資料使用說明: | E10516.pdf |
問卷: | E10516q.pdf |
報告書: | E10516r.pdf |
過錄編碼簿: | E10516c.pdf |
資料檔格式: | SPS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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