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研革: 本調查係依據行政院所頒「中華民國第二期統計發展中程計劃」規定,於民國八十一年首次辦理,民國八十五年第二次辦理,九十年為第三次辦理,調查區域範圍擴及金馬地區,由內政部兒童局依據業務職掌規定辦理。
目的與用途: 蒐集臺灣地區未滿十二歲兒童的家庭生活狀況、健康情況、教育問題、養育問題、托育概況,以及對兒童福利措施之利用與期望等資料。作為制定社會福利政策與兒童福利相關法規,政府推動兒童福利各項措施及有關兒童福利方案設計與政策規劃參考。
調查範圍及對象: 戶籍常設於臺灣省、臺北市、高雄市及福建省金馬地區之未滿十二歲兒童,主要訪問該兒童之母、養父母、監護人或主要照護者。
此調查系列現已併入「兒童及少年生活狀況調查」,由衛生福利部負責辦理,SRDA已無收錄更新資料,如需申請以上調查資料,請洽衛生福利部統計處資料科學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