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沿革: 本調查自民國六十八年起每年六月隨同人力資源調查辦理;民國七十六年起連續兩年於八月份附帶辦理;民國七十八年停辦一次;民國七十九年與八十二年各辦理一次。
目的與用途: 為明瞭婦女結婚、生育與家庭組成方面的資料及其參與勞動之情形,作為開發潛在勞動力,規劃人力政策之參據,提供制定人口政策,推行家庭保健計畫之參考。
調查範圍及對象: 臺灣地區(包括臺灣省、臺北市及高雄市)內年滿十五歲之本國籍民間女性人口。
自108年6月起,行政院主計總處提供之資料不再提供教師教學使用,課堂練習有需要者,請學生加入SRDA會員自行申請。